車輪組鍛件作為起重機行走機構的關鍵部件,車輪組主要是由車輪與軸、軸承和軸承箱等組成,其自身的質量的好壞對其中級的使用會產生很大影響,車輪是用來支撐起重機的載荷,在軌道上使起重機反復 行駛運行的裝置。車輪主要損壞常見有磨損、硬化層壓碎和點蝕等車輪的材料一般采用ZG430-640鑄鋼。為了提高車輪表面的耐磨強度和壽命,踏面應進行表面熱處理,要求表面硬度為HB300-350,淬火深度不少于20mm.另外GB/T6392-2008專門對其的材料化學成分和力學性能、熱處理方 式和硬度及表面質量及加工精度作了明確規定。
各類起重機車輪鍛件的水平偏斜值是起重機重要的技術參數,偏斜值超差會造成啃軌,增大運行阻力,產生振動和噪音,加劇軌道和車輪磨損,大大降低起重機 使用壽命,所以各類起重機制造技術條件都要對車輪水平偏斜規定允許的數值。比較常用、工藝措施也相對簡單的設計結構是:將車輪裝配到支架上組成車輪組,例如角型軸承箱車輪組和臺車式45°剖分軸承箱車輪組,在起重機主結構上,安裝調整車輪水平偏斜合適后固定。
行走車輪組的檢修,檢查內容:
1.檢查車輪的磨損情況。
2.檢查車輪與軸的配合情況。
3.有下列情況時,應更換車輪:
4.車輪滾動面均勻磨損量達原輪圈厚度的 15—20%。
5.車輪輪緣磨損量達原厚度的 60%以上。
6.車輪滾動面有不均勻磨損或疲勞剝落形成凹凸不平時。
7.新車輪的質量要求。
8.車輪不應有裂紋;滾動面應光滑無凹凸不平部分。
9.車輪軸孔的配合尺寸公差應符合設計要求。
10.同軸轉動的一對主動車輪,應成對更換兩輪,其直徑偏差不大于直徑的 0.0005 倍。被動輪 兩輪直徑偏差不大于直徑的 0.002 倍。
11.車輪組的質量要求。
12.車輪與軸的配合應牢固,其擺幅不大于 0.10mm。
13.車輪在垂直方向的傾斜度不大于 1mm。
14.車輪兩軸承箱的支承平面應與車輪寬度面相平行,其偏差不超過 0.07mm。
15.車輪的位置應使其寬度面與兩軸承箱的對稱相一致。